关于开展2022“科创中国”系列榜单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进一步求实效、植内涵、提质量、筑生态,推进“科创中国”建设走向深入,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征集遴选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2〕91号)要求,学会将开展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榜单设置
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设置“先导技术榜”、“新锐企业榜”、“融通创新组织榜”、“创业就业先锋榜”、“技术经理人先锋榜”、“国际创新合作榜”及“开源创新榜”共七类榜单。
其中,“先导技术榜”采用“5+1”评选体系,设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绿色低碳等五大产业领域和产业基础一个专项领域。
二、 推荐渠道及名额
各分支机构、地方学会和团体会员单位可分别推荐“先导技术榜”、“新锐企业榜”、“融通创新组织榜”、“创业就业先锋榜”及“技术经理人先锋榜”各1个。
“国际创新合作榜”及“开源创新榜”已由中国科协另行组织。
三、 工作安排
1. 组织征集(2022年9月—10月20日)
各分支机构、地方学会和团体会员单位分别组织榜单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至ccsid@ceramsoc.com。
2. 初评评审(2022年11月)
中国科协各榜单对应的初评机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榜单初评工作,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初评结果按要求报送至“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
3. 终评评审(2022年12月)
“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组织开展榜单终评工作,经综合评议确定入榜名单。
4. 发布推介(2023年1月)
举办“科创中国”年度会议发布榜单,持续为上榜技术、企业、组织、人才提供资源对接、定向推介等落地推广服务。
5. 宣传推广(2022年9月—2023年4月)
通过“科创中国”媒体矩阵、网络平台、新媒体渠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榜单影响力。
四、 有关要求
1.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评审标准、严格把关、优中择优。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着重发现在促进产业发展、创造经济价值、推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率先探索、蓄势突破的创新成果、企业、组织和人才。
五、 其他
请登录https://www.kczg.org.cn/zt530activity/index?type=1查看“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相关信息。
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晓昕 王天依
联系电话:010-57811245 57811246
附件:
1.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征集遴选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2〕91号)
2. 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条件
3. 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样表
中国硅酸盐学会
2022年9月26日